淮南市中医院中医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中医医联体”)是由淮南市中医院联合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一、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跨行政隶属关系、跨区域的中医专科医联体。实现市、社区、乡村多级医疗卫生资源的整合。建立中医医联体是贯彻国家医改精神、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必然要求,是发挥和整合本市中医药资源优势的积极尝试,是构建科学合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有效途径,对于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整体中医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第一条 淮南市中医院中医医疗联合体是以淮南市中医院为牵头医院,由淮南市内中医药基础较好的一、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跨行政隶属关系、跨区域的中医专科医联体。
第二条 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并重”的方针,紧密结合我市现有中医药医疗卫生服务现状,积极探索构建以中医医联体为基础的新型城乡医疗合作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医疗资源总体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价廉、分级、连续的基本中医药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落实功能原则。强化卫生行政部门对医联体各级医疗机构的管理职责,坚持实施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级诊疗,推动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切实落实功能定位,以病人为中心,加强分工协作。
第四条 主动自愿原则。该原则要与统一规划配置相结合,做到规划引导,自愿结合、互惠互利。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与加入各区域联合体的组建。
第五条 统筹协调原则。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与专科医疗机构的统筹协调发展,统筹兼顾已形成的合作关系,统筹兼顾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际利益,激发各方支持和参与工作的积极性。结合我市中医药发展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多种联合形式和途径。
第六条 循序渐进原则。主要以管理为纽带,以合作为手段,以提升为目标,以技术、人员、流程、信息方面业务整合为切入点,先易后难,由浅入深,平稳启动。
第三章 试点目标
第七条 通过对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实施中医药资源整合,以中医药现状为纽带,以提高中医药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实现中医医联体分级诊疗为根本,形成中医医疗卫生服务各环节有序连接的专科特色鲜明的医联体。使中医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分工协作、资源共享、无缝连接、高效运行,突出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可及性和高效性,提高医疗服务整体绩效。真正实现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专科建设统一协调、人才培养培训流动机制、供需资源的共用共享,使广大群众能够享受更为优质的中医药健康服务。
第八条 具体目标
1.改善患者看病就医感受。通过组建中医医疗联合体,在医联体内率先探索运行机制改革,强化“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深入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治未病服务、中医体质辨识、中医体检、预约诊疗、优质护理服务和中医诊疗方案、临床路径、单病种管理等服务,改善患者看病就医感受,切实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取得“群众满意”、“政府满意”、“各级医疗机构满意”的“三赢”效果。
2.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率。在中医医联体内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建立统筹协调和分工合作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方便群众就医,建立转诊、会诊的“绿色通道”,优先以老年、未成年、孕妇、军人及军属等特殊人员为服务对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得到上一级专家的优质诊疗,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提高医疗服务的协调性、连贯性、整体性。
3.增强中医药医疗服务核心竞争力。通过中医药专科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和专科门诊建设。通过中医医联体内部协作,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进一步提高专科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我市中医药医疗服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提高中医医院品牌效应,提高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4.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诊疗水平。充分发挥中医医联体内市级公立医院带头作用,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人口密集地区的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中医诊疗水平,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实现“保基本、强基层”的医改要求提供技术支持和机制保障。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九条 中医医疗联合体的组建。组建市、区、乡镇多级区域医疗联合体,以本工作实施方案和医联体合作协议为共同规范,逐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和工作制度。初期规划以淮南市中医院为牵头单位,联合至少5家中医药服务基础较好的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组成淮南市中医院中医医疗联合体。
第十条 中医医疗联合体的治理架构
1.中医医联体所属医疗机构均为独立法人单位,体制不变,隶属关系不变,以实施方案和合作协议为共同规范,以中医药技术、服务为纽带,以合作协议为行为准则,相互协作,共同发展。
2.成立中医医联体理事会作为医联体日常运营管理机构,淮南市中医院中医医疗联合体领导小组负责中医医联体工作的监督,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开展工作,负责本专科医联体所属医疗机构总体发展规划、资源统筹调配、专科建设、人员培养等事项的决策管理。
3.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由淮南市中医院院长担任),负责该项工作的总体安排调度;副理事长若干名(由牵头医院业务院长及合作医疗机构负责人担任),负责协助理事长工作;按照工作需要设置理事若干名,根据分工差异,负责协调本医联体内不同事宜;成员由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代表组成。理事会由理事长提出拟任人选,按照区域管理的原则,由淮南市中医院中医医疗联合体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组建,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五章 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 医联体按照统一管理、独立运营、综合考评的方法进行管理运营,探索构建统一、节约、高效的运行模式。
第十二条 探索新型城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和服务的模式
1.中医医联体要统筹规划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学科布局,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2.市级中医院临床学科的设置努力要向二、三级专科发展,主要处理疑难杂病和急危重症患者。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临床学科的设置以一、二级专科为主,主要诊治常见病和多发病并承担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3.医联体理事会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论证医联体内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学科布局,统筹谋划。鼓励在医联体内探索建立适合中医医疗机构实际的急诊急救协调联动机制,实现急救信息的及时互享与沟通,急救资源的集中调拨和使用,保障医疗安全,提升医疗水平。
4.探索中医医联体内部医疗机构信息平台建设,把医联体内信息化建设作为工作实质性推进的重要举措,探索实行中医医联体内一卡通的可能性,努力促进网上预约诊疗、业务培训和质控考核等细节工作为内容的新型合作模式试点。
第十三条 结合医师多点执业开展医疗人员流动试点工作。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医师可根据工作需要,遵照《安徽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选择本医联体内具有相应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作为多点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服务,由各医疗机构报本医联体理事会审核后,向双方(或多家)机构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本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医联体内非本机构医技人员和医疗管理人员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报本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聘请其在本机构兼职,接受各执业机构共同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上级医院加大对下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技术支持
1.上级医院和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中医药技术支持制度和途径,除危急病人的会诊转诊外,定期开展疑难病症的讨论,帮助下级医疗机构提高中医诊疗水平,可与“对口支援”等工作结合进行。
2.医联体要建立和完善上级医院医务人员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机制。医联体内上级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前,应当有在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经历。
3.中医医联体要建立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医疗人员到上级或牵头医院进修和培训机制。本医联体内市级医院要有计划地、定期对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人员安排免费进修和专业技术培训,开展医学继续教育培训,免费提供中医药视频网络培训,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能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明确诊治慢性病的医护人员,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技术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 建立和完善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
1.以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为依托,以价格为杠杆,中医医联体要贯彻落实政府对各级医疗机构的医保优惠、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价等惠民政策,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探索推出各项便民惠民就医措施,引导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以中医治未病为代表的中医药特色健康保健服务工作。
2.以中医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实际水平、学科规划等为基础,以中医药服务能力、手术分级管理、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为主要抓手,规范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的收治行为,促进分级诊疗机制科学、有序推进。
3.中医医联体要积极建立专科医联体市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间的双向转诊制度,努力促进市级医院慢性病、恢复期、康复期患者下转。要按照医疗安全、患者自愿、分级诊治、连续治疗、尽量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等原则,细化和优化中医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双向转诊制度,制定合理、方便、畅通的双向转诊实施细则。
4.中医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间建立业务协作关系。疑难复杂急危重症患者的转诊按照病情需要、抢救生命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诊疗,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在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医联体内大型公立医院与各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形成上下联动、分级分工、疾病诊治连续化管理的机制,最终实现“首诊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格局。
第六章 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中医医联体试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实施难度大,初期成立淮南市中医院中医医疗联合体筹备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筹备、联络、协调等工作,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管协调下,逐步完成淮南市中医院中医医联体第一批合作单位的确定和签约工作,成立淮南市中医院中医医联体工作领导小组,并促进医联体理事会建设和完善,有序完善医联体工作规范、操作流程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第七章 工作要求
第十七条 加强组织领导。中医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涉及一系列体系、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多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统筹谋划,积极进行探索,立足于建立长期、稳定、健康、可持续的中医药特色鲜明的医疗联合体,发挥中医药诊疗优势,形成区域内的资源优化整合。医联体工作领导小组和医联体理事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把中医医联体试点工作作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任务,与其他医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积极配合卫生主管部门,保障本项工作科学有序顺利开展。
第十八条 明确工作职责。医联体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本项工作领导管理职责,负责督促理事会完善相关规范标准。牵头医院要组织建立理事会和完善的工作组织,明确任务分工,结合各单位中医药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等,全力推进该项工作开展。
第十九条 加强舆论宣传。组织开展好对中医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医联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此项改革措施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十条 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中医医联体工作领导小组和医联体理事会将切实加强对本医联体试点工作的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督促试点医联体积极推进工作。结合医联体相关制度制定情况,逐步建立中医医联体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挖掘专科优势,做好该项工作的统计总结,促进工作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商讨确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医联体理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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